贵州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19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2月21日经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doc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