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开展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产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采购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04号)的安排,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以下简称“全国中药饮片联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将于新交易采购模块执行全国中药饮片联采工作,中选产品已在该模块挂网。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约定采购量
医疗机构端查看路径:新交易采购模块-集采中选比例管理-约定规格量查看。
企业端查看路径:新交易采购模块-商品管理-商品列表-查看报量。
二、维护配送关系
(一)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中选企业可自即日起建立配送关系,请根据广州平台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见附件),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来源为“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的产品建立配送关系。
(二)请配送企业尽快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确认配送关系。
三、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各方可登录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签订采购合同。发起采购合同前,医疗机构需要先填写合同采购计划量。已申报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按约定采购量一次性签订采购合同;未申报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请与中选企业协商后开展采购,并及时通过广州平台签订采购合同。医疗机构发起采购合同后,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及时完成合同签订。
四、执行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生效后,医疗机构可在广州平台新交易采购模块下单采购,并通过“约定规格量查看”菜单栏查询约定采购量及具体采购进度。
五、其他事项
(一)中选企业是中药饮片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饮片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应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二)中选企业应确保中选产品配送范围覆盖广东省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特别是对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配送,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
(三)各方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广州平台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020-28866117(业务咨询)、28817308(供应问题)、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产品挂网目录.xlsx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