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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明确辽源市(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辽医保联〔2023〕11号

2023.04.10
辽源市人民政府

各市直、县(区)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定价和全流程费用调控工作,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与吉林省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整合吉林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辽源市(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整合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合并全部的现行口腔种植价格项目,其中,“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和“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主要用于复杂种植情形,不施行“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若在单颗常规种植中使用上述两个项目,按其项目价格(含全部耗材)的10%收费,避免增加患者费用负担。

  二、全流程做好口腔种植项目价格调控工作

  口腔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包含种植牙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试行)》(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与吉林省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整合吉林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3〕8号)文件要求,确定辽源市单颗常规种植牙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000元,实际上限388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3800元,实际上限3686元。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辽源市(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表 

          2.辽源市(县)属公立医疗机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表

          3.辽源市(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   辽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