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永州市2023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制度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44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51号)的规定,按照我市的调价评估结果,我局采取医院自主申报调价项目、医保部门测算调价总量的方式,制定了《永州市2023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价格调整按照“总体平衡、总量控制、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原则,共调整191个项目,其中调降22个项目,调升169个项目;共调整0.00万元,其中调降4514.90万元,调升4514.90万元,增减相抵后亏损0.0022万元,未超过本市为0的调价总量。调降项目全部为影像检查和化验类,调升项目主要是手术、药学、康复、病理、临床诊疗类和精神科类项目。
本次调价,调降物耗为主的影像化验类项目20个,调降过高的物理治疗和综合类项目各1个,价格平均降幅27.97%。调升技术劳务为主的手术类项目98个,调升药学、病理、康复、精神科、临床诊疗、介入治疗和综合服务类项目71个,价格平均涨幅33.83%。通过下调偏高的影像化验项目价格,拓展价格调整空间,用于提升技术劳务项目的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更能客观反映技术劳务价值,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和医药费用结构双重正向加速优化。经静态测算,预计调价将使在全市技术劳务收入占比提高将近0.53个百分点,检查化验占比降低0.54个百分点。
本次调价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全市医疗服务收入调价前后将保持不变,总体达到了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总体稳定、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目的。
上述价格调整结果,已按规则测算和审核,市医保、发改、卫健、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代表医疗机构论证审议的工作流程顺利完成,现将调价方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1-8328680;
来信来访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6楼1611室。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