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3.03.14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形成《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附后)》。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修改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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