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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苏府办〔2021〕201号

2021.10.11
苏州市人民政府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苏府办〔2021〕201号)

苏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