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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基层函〔2021〕19号

2021.08.1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粤卫基层函〔202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财政局,省疾控中心,各有关省级技术指导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2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请一并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我省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附件:1.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202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