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丹东市第三医院新增经颅磁刺激治疗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批复-丹医保发〔2024〕16号
2024.05.17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丹东市第三医院:
转来的《关于经颅磁刺激治疗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报备的请示》(丹三院发〔2024〕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同意对丹东市第三医院经颅磁刺激治疗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予以报备。依据《关于印发丹东市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丹医保〔2019〕70号)、《关于营养状况评估与风险筛查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辽医保〔2022〕69号)规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丹东市第三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 | |||||||
丹东市第三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报备价格(元) | 说明 | 医保类别 |
SX311503039000000 | 经颅磁刺激治疗 | 次 | 76 | 每次40分钟 | 丙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