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5.08.28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4〕29号)、《国家医保局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育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1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等文件要求,省医保局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开展首批浙江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浙江中医药大学为首批浙江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浙江中医药大学可以在全省各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享受属地人才激励政策。各地要积极协助落地开展评价并纳入监管,评价过程存在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等情况将取消其资质。
附件:首批浙江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首批浙江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
单位 |
职业 |
工种 |
等级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健康照护师 |
长期照护师 |
5-3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