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政策的通知
2022.01.19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省部属驻榕各单位,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四、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调整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