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发〔2020〕34号

2020.12.24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晋卫医发〔2020〕3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专家制定了《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和《全省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29日印发的《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卫办医发〔2019〕13号)自《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和《全省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1.全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2.全省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