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卫健综函〔2020〕19号
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管理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经委领导同意,现将《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8日
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省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助推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聚焦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等信息,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牵头单位:卫生应急处、疾控处;责任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局)
2.加强健康扶贫信息公开。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加强落实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万医下基层”巡回医疗服务、以县级医院为主强化村医培训等信息公开,让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成为全社会共识。切实加强健康扶贫挂牌督战重点地区重点工作、健康扶贫“三个三”全面达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东西部扶贫协作援黔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产品进医院食堂、65岁以上老年人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免费体检、农村35—64岁妇女免费做“两癌”检查等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情况信息公开。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委扶贫办;责任单位:基层卫生处、医政医管处、交流合作处、食品处、保健局、妇幼健康处、宣传处)
3.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加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以及贵州省省级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队(贵阳)、贵州省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贵州省化学中毒和核辐射救治中心和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信息公开。加强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物资储备库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卫生应急处)
4.加强健康贵州行动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健康贵州行动,重点做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监测考核评估情况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规划信息处;责任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局)
5.加强“八大工程”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强村医培训、整体提升医疗水平等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规划信息处;责任单位:卫生信息中心、基层卫生处)
6.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等信息公开。积极公开“平安医院”创建相关信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持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医政医管处;责任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局)
7.加强卫生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省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督医工作、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卫生监督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综合监督处;责任单位:医政医管处、卫生信息中心、省卫生监督局)
8.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重大疾病防控动态和全省免疫规划接种有关政策及相关知识,公布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防病提示等信息。(牵头单位:疾控处)
9.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的信息公开,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开,及时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加强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食品处;责任单位:省卫生监督局)
10.加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信息公开。加强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短缺药品清单。(牵头单位:药政处)
11.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公开。加强健康企业建设、职业病危害普查、职业健康执法、重点职业病监测等信息公开。(牵头单位:职业健康处)
1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公开。做好实施新一轮“黔医人才计划”信息公开。积极发布“银龄计划”人才需求信息、引才公告,定期公开引才数量。(牵头单位:科教处、人事处)
13.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信息公开。聚焦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公开中医馆建设项目、定制药园、中医药条例修订等信息。(牵头单位:中医药管理局)
14.加强深化“放管服”信息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调整权责清单并于5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局)
除上述重点加强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各处(局)要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明确的公开事项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相关信息公开,做好公开栏目内容保障。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15.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根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委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公开主体落实到处室,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并于5月底前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委机关各处局)
16.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牵头单位: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宣传处;责任单位:委机关各处局)
17.抓好卫生健康领域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督促指导委直属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妇幼保健院、血液中心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建立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确保9月底前委直属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牵头单位: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局、直属有关单位)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18.加强委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9月底前,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加强平台管理和稿件审核。充分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避免重复录入。持续完善委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牵头单位:宣传处;责任单位:人口信息中心)
19.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加强新媒体运营管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持续提升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委门户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及客户端、“贵人服务”小程序等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积极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报送稿件,确保全年被采用稿件不少于10条。(牵头单位:宣传处;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委综合处作为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稳定和加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力量,建立委机关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
(二)强化教育培训。9月底前,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加强外出学习考察,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督促调度。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对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补漏。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处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调度,对工作滞后的及时提醒,督促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导致本单位在省政府办公厅专项督查和综合评估中被通报、被约谈的,将在委机关二级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处(局、单位)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