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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南(试行)》的通知-吉药监联发〔2025〕26号

2025.05.15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为提高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吉林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标准指南》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公开属性:全文公开)

附件:吉林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南(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