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修订和兼容“射频消融术”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5〕29号
2025.07.07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医保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医疗机构申报、组织专家论证、重大事项上报国家局同意后,修订和兼容了“射频消融术”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包括修订“射频消融术”等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兼容“乙型肝炎DNA测定”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附条件新增“经电子内镜食管胃十二指肠黏膜剥离术”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取消“乙型肝炎DNA测定”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四、本通知自2025年7月15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3.附条件新增“经电子内镜食管胃十二指肠黏膜剥离术”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外内容表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