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 (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2022.11.28
国家药典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公开征集课题建议及承担单位、组织专业委员会及专家组审议、网上公示、药典委审核等程序,我委现公布第三批2022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目录(详见附件1、附件2)。为确保2022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合同书》及其附件确定的工作任务、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确保工作进度,严把工作质量。
二、起草单位、复核单位、牵头单位填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合同书(详见附件3)。
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电子版合同书按照类别发送至相应处室联系人邮箱。待审核通过并告知你单位后,再请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合同书按照类别寄送至相应处室。我委签署合同书后,将分送至相关单位。
各处室联系人及方式如下:
中药处:
赵宇新(010-67079523;zy@chp.org.cn)
化学药品处:
王志军(010-67079559;hybztg@chp.org.cn)
生物制品处:
赵 雄(010-67079598;zhaoxiong@chp.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邮编:100061)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1. 2022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第三批)目录(品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