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4.02.08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提高不良事件上报质量和数量,中心组织编写了《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4年2月2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IVDspjc。@fjmpa.cn
附件:
1.《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