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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降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0.2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上市持有人: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结果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降价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0〕60号)(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吉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详见附件2)。

(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中的品种名称和规格。

(三)《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中品种名称的其他规格。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均必须于2020年10月26日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通过系统登录的“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完成药品资质信息维护并提交审核。已经完成信息维护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有信息更新的,需重新维护;如无信息更新,不需要重新维护。

各企业必须于2020年10月29日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药品申报表(详见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药品采购处。同时,另行制作一份excel版的药品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第三批国家集采品种申报-企业名称”。企业递交的申报表应与发送的exce版本申报表一致,如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为准。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行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申报表中药品属性一列请按照实际选择“原研制药品、参比制剂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普通GMP药品”中一种属性填写,用于平台标识。同时符合多个属性的,按前一种属性填报。

三、价格申报

(一)吉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二)未在吉林省中选,但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中的药品(即申报范围的第二、三种情形),按照非吉林省中选药品价格联动自主申报降价,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1、企业申报的药品,属于吉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同一企业相同品种剂型相同规格,但包装数量不同的,按照中选供应品种清单中对应规格的制剂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包装价格。对应的规格有多个制剂价格的,以最低的制剂价格为准。

企业申报的药品,属于吉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的同一企业相同品种剂型,但规格不同的,按照中选供应品种清单中代表品规格(附件2中标示“*”的规格即为代表品规格)制剂价格差比后计算申报规格的制剂价格,包装价格按照差比后申报规格的制剂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

2、企业申报的药品,属于吉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以外的其他企业,由企业自行申报现行全国省级最低价格(含各地梯度降价结果)。

(三)未在吉林省中选且未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但属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中品种名称的药品(即申报范围的第二、三种情形),参照第(二)项规则申报,实行限价挂网采购。

四、其他要求

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未按要求申报或未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相应药品的挂网交易资格。

电话:0431-81866935、81866936、81866937、818669938、818669987。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附件1: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降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吉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xlsx

附件3:药品申报表.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