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黑药监法〔2022〕18号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局党组第4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药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是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落实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人才培养新要求,持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药品安全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进入发展新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新征程,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药品普法全过程,切实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高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持续提升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药品监管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药监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有机结合、与药品安全治理实践有机融合,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普法工作形式更加丰富,互联网、新媒体、云平台等在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内容更加鲜活,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效果更加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系统内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药品安全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融入法治实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融入药品安全治理全过程,教育引导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药品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点学习宣传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实走深。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提高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把民法典纳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适时举办学习报告会、组织旁听案件庭审等,增强药品监管人员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法律援助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学习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
(五)深入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新制度、新方式、新内容的理解。提高药品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加深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组织加强药品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对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两条例”)配套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学习,加深全行业对“两法两条例”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坚持经常性、系统性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尤其是药品监管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中常态化传播法治理念和知识,努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药品安全治理实践中蔚然成风。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党章、准则、条例,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广大党员做党章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药品监管人员法治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普法工作,增强药监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追求和必备素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等制度,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确保药品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组织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等监管和执法一线的同志学习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执法能力。
(二)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落实立法程序规定,在参与国家层面立法,以及制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提升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立法的知晓度、参与度。将配套解读作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发布的必要环节,采取线上宣贯会、专题培训班、专家解读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等。利用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三)把普法融入监管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责任。把普法作为药品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研究探索符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实际的普法方式,针对地方监管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加强释法析理,加大指导力度,加强法律法规解读,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四)把普法融入办案过程。坚持说理式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了解执法依据和权利救济的途径,把严格执法的过程升华为最生动、最有力的法治宣传活动,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公众对药品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通过打假治劣的实际行动和成果,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守法经营。
(五)建立健全以案释法的普法长效机制。深化以案释法的普法实践活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国家药监局遴选汇编指导性案例,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大力宣传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守法经营案例的正向引导作用和违法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通报复议诉讼重点案例、组织旁听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提升药品监管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六)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进行普法。整合优势资源,加强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的共建共享,形成普法合力。省局在官网开设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公开查询功能,及时更新数据,免费向社会开放。依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干部网络学院平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等课程为学习重点,开展专题网络培训。充分利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全媒体平台和线上线下活动资源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贯和解读,开设“以案说法”专栏。
(七)争创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阵地建设,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辐射带动法治宣传教育提水平、上台阶。积极推动国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推荐遴选、培育建设工作,尽快启动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建成黑龙江省药品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争取国家药监局对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创建指导,强化纵向和横向交流,鼓励各创建单位及已建成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探索普法工作新方法、新思路、新路径,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八)开展对企业普法宣传。围绕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大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企业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督促指导企业常态化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风险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将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内化为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合规的制度体系。鼓励支持规模以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三级医疗机构开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确定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负责法治宣传培训和法治文化建设。
(九)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聚集消费者关注的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熟知“两品一械”安全使用常识和法律基本知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普法宣传的实用性。深化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七进”活动,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药品安全监督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推动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的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和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争当全国和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和年度法治人物等,营造榜样引领、见贤思齐的良好文化氛围。支持鼓励创作以法治建设为主题、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展现新时代药品监管实践和成效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情景剧等,讲好中国药监法治故事,使药品法治文化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亲和力、感染力。
(十一)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药品行业协会普法优势和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畅通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药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组建普法讲师团,选聘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公益活动。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实践、共享普法成果的良好局面。
(十二)创新药品监管普法载体开展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普法方式手段,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依托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使互联网变成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鼓励短视频等个性化普法产品创作,引导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精品,提升普法产品供给质量和效果,增强全社会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充分利用极光新闻平台优势、发挥“龙江药监”微信公众号作用等,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推进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党组领导、行政主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普法办事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普法工作机制,确保“八五”普法规划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在监管和服务中,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监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学法用法。鼓励、支持行业组织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础工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突出强基固本的工作导向,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重心下移,加强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要把“八五”普法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加以保障,并根据年度普法任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专业人才招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以及与高校联合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
(四)加强科学评估检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评估,重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普法工作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药品监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附件: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附件
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药品安全总监
成 员:药品稽查专员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
各直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政策法规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负责制定计划、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等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