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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保局向国家局申报CHS-DRG模拟运行工作自评报告

2020.09.10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9号),方案中要求全国30个CHS-DRG试点城市应用统一的CHS-DRG分组体系,规范基础数据使用和采集工作,稳步推进模拟运行并完善试点配套政策。沈阳医保作为在全国开展DRG付费最好的城市,从今年年初就着手准备对接国家CHS-DRG模拟运行工作,并组成DRG工作专班对前期国家CHS-DRG模拟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沈阳市应用国家医保CHS-DRG模拟运行工作自评报告》,并经局领导审批,于8月31日上报给国家医保局。


报告中结合了沈阳市医保DRG付费步入本地实际付费与国家模拟运行“双轨制”付费模式的特点,从工作目标、组织管理、基础管理、付费方案、配套管理机制等维度,分别对实际付费工作和模拟运行工作进行评估。实际付费工作已经由2018年的9家大型三级医院,增至到全市25家试点医院,住院医疗总费用占比76%,统筹基金支出占比78%,并连续两年实现住院人次大幅下降,医疗总费用同比下降,其中80%为目标性总控组轻症住院,基本解决了试点医院以往统筹基金当期支付不足。目前沈阳医保DRG付费运行平稳,效果显现;模拟付费工作中,通过建立编码转换库、制定沈阳市CHS-DRG分组方案、基金预算管理、付费方案执行、编写《辽宁省医保结算清单及编码填报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版)》等各环节运行,在完善自身工作机制的同时,实现了全省《清单》填写标准的统一,也为国家CHS-DRG的分组以及权重费率等付费方案合理设定,提供真实、可靠、具有实践意义的数据比对支持。


此次国家CHS-DRG模拟运行自评工作,既是对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一次梳理,也是依据国家医保局技术规范的一次升级改造,进一步推动建立沈阳市多元复合付费制度的目标,为医保基金安全稳定的运行,医疗质量的提升和百姓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