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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 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2022.06.02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注明理由、依据)。

      联 系 人:郝成军,电话:0451-88830062;13303608509

      电子邮箱:sylbzjjjjgc@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邮编150036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