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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1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局),自治区计生协办公室,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聚焦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等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卫生健康“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强化政务公开

(一)落实法定公开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动态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准确把握年度报告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审批办〕分别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二)加强政务服务公开。开展政务服务“简易办”冲刺年活动,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完成2021年度“一窗受理”、“一表申请”、“跨省通办”、全区通办、承诺审批等改革任务,除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取消政务服务事项外,马上办、“一次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数量只增不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动态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调整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窗口满意度。(法规处〔审批办〕和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负责落实)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抓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并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优化;对新出台卫生健康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布置、指导、推进、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完整、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全面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四)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公开。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对2020年以前本机关未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审查后公开。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需列明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发文机关、有效性等要素,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府文件库打下基础。深化卫生健康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要求,公开本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和“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各处室负责落实)

(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二、紧扣群众需求,拓宽主动公开范围

(一)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力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依法依规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方面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主动公开自治区重大健康行动方案,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依法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按期公布月度及年度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等信息公开,推进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公开,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办公室、疾控处、应急办、宣传处分别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二)继续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等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地方标准信息。及时公开健康乡村的信息,加大健康乡村信息公开力度。(规划处〔爱卫办〕、法规处〔审批办〕、财务处、基层处、食品处、人口家庭处等处室负责落实)

(三)持续抓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指导公共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加强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三、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认真落实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对出台涉及重大规划计划,医疗服务、疾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促进政策落地见效。要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专家访谈、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准确传达政策意图,增强解读效果。同时,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内部外部政策解读联动机制,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执行单位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政策措施起草处室牵头,办公室、法规处〔审批办〕、宣传处参与落实)

(二)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检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加强政务舆情主管部门、12345热线转办的政务舆情事件处置,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所思所想,加强舆情分析,迅速核实处置,及时作出回应,认真解决政务舆情事件背后的实际问题,提高回应实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处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三)扩大公众参与度。根据工作实际,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制定,通过委门户网站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政策措施起草处室牵头,宣传处参与落实)

四、紧扣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务服务管理与政务平台运用

(一)做好全区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应用。要对已出台的惠企惠民政策进行梳理归集,并编制惠企惠民政策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同时要统一在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上发布惠企惠民政策;新出台的政策一个月内在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归集发布。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系统上完善事项运行流程,提高政策兑现可操作性,每个办件按时完成兑现。(办公室牵头,各处室、统计信息中心参与落实)

(二)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推进云网统筹利用,确保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网络覆盖接入率、租用互联网出口线路撤销完成率、非涉密数据中心统筹利用完成率、云网合规性检查整改完成率在70%(含)以上,提高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和公共开放质量。(规划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参与落实)

(三)加大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使用程度。提升监管数据对监管事项的覆盖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全部监管事项开展监管的覆盖率不低于70%,开展联合监管事项,监管的覆盖率不低于50%,确保上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数量和质量,卫生健康监管行为及时在系统录入。(监督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参与落实)

五、紧扣促落实,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李勇强同志担任主任,统筹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安排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及动态更新工作,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后出现的政务公开问题,及时报告解决。强化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年内组织开展1次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

(二)加强监督管理。对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踪,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工作滞后的及时提醒,督促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导致检查评估中被通报、被约谈,将扣除绩效考评工作中相应处室分数。(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参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