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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24号

2022.03.3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医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3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等文件要求,自2022年3月14日起,按照诊疗规范,新冠参保患者使用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最高支付标准联动天津市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格,按甲类药品支付。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