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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部分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项调整的公示

2023.07.05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22号)要求,结合我省牵头开展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实际,为巩固试剂集采降价成效,按照“修订项目规范,‘精准剥离’平稳实施,正确处理医疗服务价格和医药集中采购的关系,做好‘集采降医疗成本’和‘医院降医疗价格’的协同联动”的总体思路,我们形成了部分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项调整一览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791-86390516

邮  箱:jxybjzcc@163.com

地点: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4楼405室

附件:部分肝功生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项调整一览表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