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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监局印发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1.04.15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省药监局印发2021年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今年省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在省信用办的指导下,结合药品监管实际,通过5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药品监管机制,为“十四五”药品监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局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完善计划统筹、督查督办、问题通报等机制,定期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处室和单位。继续牵头做好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召开一次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组织制定《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新体制下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江苏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等活动。制定药品相关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有序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做好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继续深化信用监管试点示范,指导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零售药店信用监管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三是强化系统开发。初步建成并上线试运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系统,为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继续推进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信用管理业务需求梳理融合和立项开发等工作。加强各信息平台的管理,不断提高“双公示”等信用信息的入库率、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许可工作中,按照省政府“减证便民”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研究在其他审批事项中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并结合证明事项特点和风险等级,探索建立有效的事中事后承诺核查机制。试行实施信用修复,制定并印发药品抽检不合格和行政处罚公告信息信用修复的有关规定。

五是强化教育整治。结合新法实施和国家药监局有关工作部署,大力开展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行为“雳剑2021”专项行动;利用全国“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平台,结合《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颁布实施,策划药品安全信用主题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药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