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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增加诊疗科目的批复-吉卫审批函〔2022〕2号

2022.06.27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你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变更的请示》(吉大口字〔2022〕37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同意你院增加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请你院于七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办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