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以下简称“人工晶体类带量采购项目”)执行工作,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拟于2020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开展人工晶体类产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机构范围:
参加人工晶体类带量采购项目的国内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和向北京市各医疗机构提供人工晶体类产品配送服务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
二、 产品范围:
人工晶体类带量采购项目中选产品和未中选产品。
三、 工作时间:
2020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四、 操作方法:
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s:// hc.bjmbc.org.cn:1000/),参照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进行配送企业遴选和确认操作。
五、注意事项:
1、生产企业凭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交易系统选择配送企业,发起配送关系建立。如发现拟选择配送企业不在系统内,可敦促其尽快进行配送企业注册工作。
2、已办理数字证书的配送企业凭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交易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配送企业凭用户名密码登录采购平台上报系统,进行被委托配送关系查看和确认工作。
3、配送企业确认委托关系后,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具体产品向建立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进行委托。
4、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应高度重视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将影响后续采购工作,责任自负。
5、与生产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但未办理数字证书的配送企业,应尽快办理数字证书,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0日
咨询电话:
器械科:010-89152634
信息科:010-89152641
附件:遴选配送关系用户操作手册(生产企业版)
配送关系管理用户操作手册(配送企业版)
配送企业注册工作流程参考:《关于开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配送企业账号注册的通知》
(http://www.bjmbc.org.cn/index/xxgk_detail.aspx?record_id=811384)
数字证书办理工作流程参考:《关于变更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项目(药品、耗材)数字证书受理方式的通知》
(http://www.bjmbc.org.cn/index/news_detail.aspx?record_id=811367) (附件下载说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到本地硬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