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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和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3号

2025.07.2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2〕111号)、《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3〕46号)、《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36号)等要求,为加快对接落地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决定明确我省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付政策

综合考虑待遇延续、临床需要和基金支付等因素,在组织专家开展基金测算和政策论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对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和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共4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医保支付类别(详见附件)。

二、加强支付管理

各地医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列支付类别,不得自行调整。要加强医保基金支付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运行监测,确保基金安全。

三、强化政策宣传

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和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表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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