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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沪卫科教〔2022〕9号

2022.01.1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试点工作,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规范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科教〔2021〕54号),我委决定成立上海市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其成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任委员:

王红阳  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陈凯先  上海中医药大学

陈赛娟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葛均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委    员:

王拥军  上海中医药大学

马  雄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孙晓东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何祥火  复旦大学肿瘤研究所

张  浩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沈柏用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肖建如  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姜  红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胡  承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徐丛剑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梁爱斌  上海市同济医院

    学术委员会的任期为3年。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临床研究开展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指导临床研究规范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