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完善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调剂审批系统的通知-冀药监药注函〔2025〕424号
2025.08.08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省内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调剂事项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药监规〔2025〕8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调剂审批系统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省内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单位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选择“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调剂审批”事项,或登录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https://xzsp.hebfda.gov.cn),选择“在线办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调剂审批”事项,按照要求在线填报申请资料。
二、省局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受理、不予受理等电子通知书,申请人可实时查询审批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
三、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联系人:王锡羽(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处),0311-66635265
李青(药品注册管理处),0311-83720058
赵康康(技术支持),0311-83855817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