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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5.05.1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要求,做好我省医药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医药储备在确保公众用药可及、防范重大突发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我厅牵头拟制了《四川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yycyc13@163.com)。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电话:028-86266037

附件:四川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