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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颁布白花蛇舌草等1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通告

2023.02.16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了白花蛇舌草等1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现予以颁布。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有关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残留等仍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中药饮片的规定执行。

白花蛇舌草等19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施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告。

 

附件:

1.白花蛇舌草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1)

2.白薇(白薇)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2)

3.大蓟炭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3)

4.大血藤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4)

4 .1大血藤配方颗粒对照指纹图谱

5.淡豆豉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5)

6.冬瓜皮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6)

7.杠板归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7)

8.枸杞子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8)

9.绞股蓝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09)

10.金荞麦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10)

11.韭菜子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11)

12.凌霄花(美洲凌霄)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浙PF20230012)

13.片姜黄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13)

14.三棱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14)

15.砂仁(阳春砂)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15)

16.石见穿(紫参)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浙PF20230016)

17.食凉茶(柳叶蜡梅)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浙PF20230017)

18.威灵仙(威灵仙)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浙PF20230018)

19.仙灵脾(淫羊藿)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浙PF202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