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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成员的通知-津卫医政〔2021〕559号

2021.11.24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建设,健全与完善质控中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控中心管理水平,根据各质控中心成员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对天津市医院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等39个质控中心成员进行中期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和成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印发给你们(见附件)。此外,市儿科质控中心和发热门诊质控中心未进行调整,市感染预防与控制质控中心和市感染性疾病质控中心由于进行重新竞聘,其名单并另行通知。

请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积极发挥质控专家作用,不断提升质控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我市医疗质量的同质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的提升持续发挥作用;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机构积极支持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增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