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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度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的通知-津卫人口〔2021〕459号

2021.09.23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计生协: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中国计生协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1〕461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21年度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度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主题为“舌尖健康  杜绝浪费  美丽庭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健康知识、健康家居环境、健康家庭生活方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家庭健康素养。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舌尖健康守护活动。普及合理膳食知识,注重食物多样、营养均衡,打好家庭健康基础。倡导学习食物知识,会选食物,会看标签。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培养清淡口味,不暴饮暴食,少饮酒、不酗酒,减少肥胖和慢性病。倡导广大家庭践行“食品安全五要点”,不喝生水,拒绝食用野生动物,预防食源性疾病。鼓励家庭使用公勺公筷,推广分餐制。

(二)开展制止浪费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家庭在日常生活中落实“光盘”行动,根据用餐人数按需选购,加工、储藏食物得当,充分利用食物,减少产生食物“垃圾”,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号召广大家庭培育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家教家风,带动家庭成员树立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观念,教育子女深刻领悟“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让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三)开展美丽庭院建设活动。倡导广大家庭净化美化居家环境,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勤洗手、勤通风、勤换衣,定期消毒餐具,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好做法、好习惯、好经验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传染病群防群控。践行优生优育理念,引导孕产妇、婴幼儿家庭主动不吸烟、早戒烟、拒绝二手烟,带动全社会创建无烟家庭。提倡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不随地吐痰,出门佩戴口罩,遵守环境卫生公德,主动参与社区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净化,打造绿色整洁人居环境。带动落实垃圾分类,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倡导家庭使用环保用品,居家生活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产品。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孕妈萌宝小鸟餐”优秀案例征集。市计生协将联合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小鸟餐”视频、图文作品,鼓励和推广优秀作品。各区要积极转载《“孕妈萌宝小鸟餐”优秀案例征集方案》(附件1),组织发动本区孕产妇、婴幼儿家庭和当地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婴幼儿托育机构积极报送“小鸟餐”视频、图文作品,带动广大孕产妇和婴幼儿家庭践行优生优育的理念,注重食品安全与合理膳食,共同提倡营养均衡、节约精小的“小鸟餐”,推动“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成为社会饮食新风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区计生协收集参赛作品并于9月25日前将作品压缩包报送至指定政务邮箱。

(二)健康家庭优秀案例征集。各区要围绕“舌尖健康 杜绝浪费 美丽庭院”挖掘推选表现突出的健康家庭优秀案例。市计生协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区征集的健康家庭优秀案例进行评比表扬,并择优报送中国计生协,以会议、视频和图文形式通过媒体进行广泛传播。请各区计生协结合本地区域特点推选2个健康家庭优秀案例(涉农区至少推荐1个农村家庭),并于9月25日前将《健康家庭优秀案例推荐表》(附件3)及申报事迹相关视频、图片报送至指定政务邮箱。

(三)“健康家庭点亮幸福”微博话题互动。《中国家庭报》微博官方号在8月30日创建了“健康家庭点亮幸福”话题,发布健康家庭系列宣传海报、倡议视频,进行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话题互动,倡导全社会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共建幸福家庭。各区要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工作优势,通过自有官方微博号上传“舌尖健康 杜绝浪费 美丽庭院”相关图片、视频,积极组织广大家庭参与话题讨论,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要积极与体育、爱卫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合作,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汇集资源、形成合力,创造性开展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

(二)各区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通俗易懂地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要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等不同形式组织家庭健康大讲堂、家庭健康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家庭健步走、家庭趣味运动会等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组织工作。

(三)请各区计生协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本区活动亮点、群众反响、问题建议等,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活动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至指定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