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5.07.30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含监测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调整通知如下(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