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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药监函〔2020〕297号

2020.05.22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省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将《贵州省药品监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职责分工贯彻实施。


附件:贵州省药品监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贵州省药品监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直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助推我省按时高质量打臝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重大政策措施牵头起草处室要在决策前通过省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公众的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此外,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牵头起草文件处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5月底前,要依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涉及本部门的标准规范清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公开主体落实到具体处室,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修订后的清单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三)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围绕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省局年度工作要点以及省领导重要批示,通过省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相关信息。(办公室,相关处室配合)


(四)推进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药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特别是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均应依法公开。二是继续加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两品一械”日常行政检查监督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及时发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审批及监督检查类公示公告。进一步做好药品上市审批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批准上市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稽查局依职责分工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五)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出台重要政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热点敏感信息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局网站、召开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开展解读。解读材料可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根据具体解读内容,适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牵头起草文件处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专项报告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及时开展舆情分析、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涉及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的工作,负责处置的处室要查明情况,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必要时组织专家解读。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七)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八)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等信息公开。细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中标或成交结果、投诉处理结果等。(规划财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九)推进人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事任免信息,发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相关信息,按规定发布相关职称评审信息。(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局党组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药品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二是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调整完善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行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落实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各处室每年11月底前要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接受上级的考评验收。二是坚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办公室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实施政务公开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保障。每月对省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复查,及时调整完善省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做到及时更新、内容完整。(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


(三)强化平台建设。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照全省政府门户网站评估指标,加强省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促进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切实解决好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二是强化“两微一端”新平台建设。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