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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卫地病函〔2023〕81号

2023.03.10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地病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23年甘肃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3年甘肃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均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提升地方病防治能力

(一)加强重点地方病监测和患者社区健康管理

加强重点地方病全覆盖监测,持续巩固重点地方病消除和控制成果。根据《甘肃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版)》要求,对现症患者规范开展健康评估、定期随访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二)提升包虫病等寄生虫病综合防治能力

强化包虫病监测工作,监测点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推进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包虫病综合防治干预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2〕180号),充分发挥干预试点作用,探索解决重难点问题,挖掘干预区工作经验并积极推广。严格落实《甘肃省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项目包虫病救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包虫病外科救治定点医院建设,提升县级定点医院外科救治能力。黑热病流行县防治实现全面覆盖,加强传染源与媒介控制,健全犬源型黑热病防制体系。

(三)加强布鲁氏菌病综合防控

开展人间布鲁氏菌病疫情调查研究,优化完善布鲁氏菌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布鲁氏菌病疫情信息通报和应对处置工作,提升重点人群监测质量,有效控制布鲁氏菌病流行态势。

(四)强化麻风病症状监测和随访

严格落实《甘肃省麻风病症状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力争实现麻风病症状监测点全覆盖,不断提升麻风病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新发病例畸残率。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甘卫地病函〔2022〕358号),规范开展麻风病现症患者和治愈存活者随访复查与核心知识宣传工作。

(五)严防输入性疟疾再传播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0〕26号),保持本地疟疾消除状态,加强输入性疟疾监测和规范处置,严防输入性疟疾再传播。

二、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

加强地方病防治实验室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培训指导和质控考核,强化对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州、县(市、区)实验室进行评估,不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检测质量。

三、优化提升地方病防治队伍

加强地方病各级定点医院、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对地方病的认识和诊治能力。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进修研习、工作交流和技能比赛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培养一支高水平、稳定的技术骨干队伍。

四、创新科普知识宣传

加强地方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依托“4.26疟疾宣传日”“5.15碘缺乏病防治日”和“世界麻风病日”等重大宣传日,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多平台的宣传地方病防治科普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地方病防治,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部门协同,发挥项目在推进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抓手作用,适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使用、支付进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落实落细地方病防治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