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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司公布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和实施单位名单

2022.01.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降低困难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就医负担,“十四五”期间,我司指导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实施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方案要求,核报了省级项目管理单位32家(附件1),实施单位286家(附件2)。经妇幼司审核,现予公布。

附件: 1: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名单

       2: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实施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