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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开展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2〕47号

2022.09.2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请各地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品种范围

    本次填报数据的品种为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包括26种液体生化试剂,不包括干性试剂和试纸条。具体品种明细见报量系统内数据。

    二、填报单位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内容

    (一)历史采购数据。各填报单位统计汇总本单位2021年全年26个品种的采购价格、采购数量、每ml测试人份数或每次测试使用ml数等信息。如同一个规格型号产品存在不同的历史采购数据,请填写实际的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等数据。

    (二)采购需求数据。各填报单位结合临床实际,预估本单位下一年度的采购品种和采购需求数量。

    (三)缺失目录的增补。报量系统内的产品信息有缺失的,请参照报量系统内的产品信息,制成表格,经汇总后报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增补。

    四、报量系统和填报方式

    本次报量工作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集中报送数据,请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的账号、密码登录“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填报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五、填报时间

    2022年9月19日—9月28日,医疗机构完成采购数据填报工作,打印《历史采购数据汇总表》、《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缺失目录增补数据汇总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2022年9月29日市级医保部门完成审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区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要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要素齐全。

    (二)各地区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超过填报规定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采购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省局,并经省局审核盖章后报送肝功生化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李薇 电话:0731-8490037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2022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