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流程的通知
2025.09.02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流程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5〕173号)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流程的通知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5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