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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关于公开征求咸宁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公告

2025.09.01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1号)要求,为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我局抽取样本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初步拟定了护理类等3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电子邮件:xnygzc@163.com;

二、通信地址: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622室,邮编437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咸宁市护理类等3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附件:1.咸宁市新增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2.咸宁市新增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3.咸宁市新增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咸宁市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