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关于公开征求咸宁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公告
2025.09.01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1号)要求,为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我局抽取样本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调查,初步拟定了护理类等3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电子邮件:xnygzc@163.com;
二、通信地址: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622室,邮编437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咸宁市护理类等3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附件:1.咸宁市新增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2.咸宁市新增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3.咸宁市新增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