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卫法规函〔2025〕7号
2025.08.19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卫生健康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25〕2号),省卫生健康委对现行有效的3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29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2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宣布失效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