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我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2.07.13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21日。
联系方式:020-83260314(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907。
电子邮箱:ybj_sybzx@gd.gov.cn。
邮政编码:510630。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wps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