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成医保办〔2022〕25号
2022.07.01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医保局,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全面创建与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三个做优做强”,促进医保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就近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精神,研究制定《成都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2022版)》,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清(2022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