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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本市调整部分条目公示的通知

2024.06.1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84号)的要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了动态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集体审议。现对拟调整情况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

相关医疗机构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8706150。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附表:

拟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信息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支付办法

备注

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

起搏器类材料

其他起搏器材料

 

不支付

 

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

其他非血管介入材料

其他非血管介入材料

 

不支付

 

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

泌尿介入材料

软镜导管

 

不支付

 

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

呼吸介入材料

气道射频导管

 

不支付

 

基础卫生材料

等离子刀头

等离子刀头

 

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