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的通知
2025.04.07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正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中整合的“心脏移植术”等28项医疗服务项目和新增的“供小肠切取术”1项医疗服务项目,我市可在具备开展相应诊疗项目资质的情况下,根据自身需求按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进行申报。
二、《通知》中停用了“心肺移植术”等2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规定执行,提前做好院内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确保新旧项目有效衔接。
联系人:袁浩哲;联系电话:0831-2316107。
附件: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