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关于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审计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7号)要求,为稳妥推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定价工作,仙桃市医疗保障局拟聘请社会第三方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进行成本监审(调查、审计等)。现公开邀标,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监审(调查、审计等)机构参加投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仙桃市12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监审审计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项目内容:对医疗服务项目中基本物料消耗(一次性医用材料消耗、药品、耗材消耗和低值耗材消耗)、基本人力成本、设备资产折旧等相关费用,进行成本监审(调查、审计等)。
4.项目要求:第三方监审(调查、审计等)机构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成本监审(调查、审计等)报告》。
5.采购预算:9600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备会计、审计等相应资质和技术优势;
3.具有相关成本监审(调查、审计等)经验;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转包、分包;
三、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邀标单位在满足3家及以上的条件下,将根据监审(调查、审计等)报价费用情况,选择最低报价的第三方监审(审计)机构为中标单位。
四、投标报价函的编制
1.报价函采取独立密封的方式,封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报价函”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函(保留两位小数)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需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
须将投标人营业执照、会计、审计等相应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5月26日到2025年5月30日17时到现场递交。
2025年5月30日17时前,报价函递交到仙桃市医疗保障局招标采购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不予受理。
本次询价公告在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发布,本次询价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仙桃市医疗保障局招标采购科
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3号
联系人:文豪
联系电话:0728-3222915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