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
2024.03.19
北海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直属各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