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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天津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专家智库和中医药服务监督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2022.07.06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提高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形成有机联动、运转协调、效能显著的决策研究运行机制,助力提升我市中医药治理能力,规范引导中医药医疗服务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依托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药教育研究等机构的中医药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专业能力,遴选我市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和中医药服务监督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预期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天津”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推进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供针对性、前瞻性、创新性、战略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人员构成

(一)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

根据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当前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状,选录中医药卫生行政管理及执法监督专业特长人员组建天津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专家智库,人员构成如下。

1.中医药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专家16人;

2.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专家20人;

3.中医药相关法学专家2人;

4.中医药领域其他高层次人才若干。

(二)中医药服务监督专家委员会

基于我市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发展现状,选录从事中医药医疗服务临床一线人员组建天津市中医药服务监督专家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执业类别为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类别的医师16人;

2.从事中医护理工作护师16人;

3.从事中药调剂工作中药师16人;

4.从事康复、影像、检验等医疗技术工作技师16人。

三、入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中医药事业。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智库和专家委员会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的专家可优先入选并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从事中医药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卫生监督执法和中医药法学研究领域相关专家,应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3年以上,获得过办案能手、执法骨干、练兵比武标兵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优先考虑;从事中医药临床一线工作的专家,应在本专业领域连续执业10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过)我市中医药质控专家岗位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熟悉并掌握中医药领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作规范等相关知识。

(五)在本人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或专业影响力。

(六)遵守专家智库和专家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保质保量完成专家智库和专家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各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入选专家智库和专家委员会候选人员。其中,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可推荐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专家4人、中医药相关法学专家2人;其他各单位可推荐中医药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专家1人、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专家1人、中医医师1人、从事中医护理工作护师1人、从事中药调剂工作中药师1人、从事康复、影像、检验等医疗技术工作技师1人。被推荐人按照入选组织不同,由本人填写《天津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专家智库推荐报名表》(附件1)或《天津市中医药服务监督专家委员会推荐报名表》(附件2),经本人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wsjdsjsfyc@tj.gov.cn。报名时间截至。

(二)备案公示

由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将推荐报名人员信息汇总整理后,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并以适宜途径对入选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作为2022年度正式入选专家。

(三)专家聘任

入选专家由市卫生健康委颁发聘书,聘任时效2年。

五、工作内容

(一)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

1.开展实地调研

参加我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地调研,发现我市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中的短板,找准差距,为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发展谏言献策。

2.参与评选活动

作为专家评委参与我市组织的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析评选、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骨干和办案能手评选等专项活动,提出专家意见,帮助改进和提高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水平及效果,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提升。

3.牵头制标定规

参与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标准、培训教材制定工作,作为编审成员编写、评定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标准、指南、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等材料,助推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发展。

4.指导科学研究

参与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科研工作,对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科研项目立项、实施、论文撰写发表、科技成果申报等事项进行指导、评价,助力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5.助力工作拓展

智库成员结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研究领域及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每年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专业研究报告,为我市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以法治思维助力我市中医药事业未来发展。

(二)中医药服务监督专家委员会

1.参加专业活动

参加我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医专业技术评审、评价、讨论等活动,对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过程中涉及的中医专业技术问题给予专业指导和判断,助力打击和防范中医药服务领域违法行为,规范我市中医药医疗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

2.提出专业建议

从本人所从事临床专业角度出发,收集总结当前中医药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监管薄弱环节或违法违规高发现象,结合当前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临床工作实际等,每人每年提出不少于3条监管工作建议,助力我市中医药卫生管理和执法水平提升,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中医药医疗服务。

六、工作保障

我市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专家智库和中医药服务监督专家委员会的日常运维管理由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专家智库和专家委员会运行所需费用由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按年度计划向上级部门申请并按国家及我市有关财务规定专项使用。智库和委员会专家参加有关活动,按规定和标准在运维专项经费中列支劳务补助、差旅等费用。市卫生健康委按年度对专家智库和专家委员会运维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