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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部分药品确认我省挂网价的通知-晋药招〔2025〕124号

2025.08.27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平台药品挂网价格管理,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部分我省当前挂网价不符合价格联动要求的药品,须企业按照全国最低价重新确认我省挂网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经过比对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全国价格数据,我省挂网价高于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的药品。
    二、工作流程
    企业登录我省招采子系统后,在“产品信息管理”--“部分药品确认我省挂网价”菜单查看是否有相关药品,及药品在我省的挂网价及全国最低价信息。
    如企业同意将我省挂网价下调至不高于全国最低价,则填写确认价格后保存并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如企业不同意下调我省挂网价,则点击“不确认挂网价”按钮,相关药品将在我省暂停挂网资格。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
    2.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的药品,视为企业不接受药品挂网价格联动要求,将取消挂网资格。
    3.对平台提供全国最低价有异议的企业,需在9月5日前将情况说明材料提交至中心业务受理邮箱sxyxcgywsl@163.com(邮件名称:“药品名称+全国最低价情况说明”)。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