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完成省本级拟签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编码贯标和接口改造工作的通知
省本级各拟签约定点医药机构:
为确保在鄂央企和单位职工医保省直经办工作按期顺利实施,现就省本级拟签约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和业务编码贯标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是申请医保定点的基本条件之一。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办〔2021〕1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省本级拟签约定点医药机构应及时完成本单位医保业务编码贯标,并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的接口改造和联调测试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完成医保专网接入。各医药机构要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实现与武汉市医保网络汇聚节点的网络链路联通。
2.完成医保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各医药机构要根据《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要求,在11月10日前完成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
3.完成医保接口改造和联调测试。各医药机构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附件1)及《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指南》(附件2)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医保接口改造及联调测试工作。联调测试完成后,填写《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联调测试表》(附件3)。
三、其他要求
1.对于技术力量薄弱医药机构,可选择部署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定点医药机构直通程序。
2.各医药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路接入工作影响医保业务正常开展的,自行承担责任;本单位医保接口建设和调试测试工作不得影响原有接口正常运行。
3.本次业务编码贯标和接口改造与武汉市市级医保平台上线要求内容一致,结果通用。
附件:
1.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略)
2.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指南(略)
3.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联调测试总体情况表(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